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通川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7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相关的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一.聘用的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
4.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厘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
5.男性体重58公斤,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6.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聘用对象: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4日(9:00-17:00)
2.报名地点:通川区公安分局6楼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退役证等相关原件、复印件和本人银行征信情况,到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6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应如实陈述自己的身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患有心脏病等不宜从事体能强度大的辅警工作之疾病)并签写承诺书,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交纳30元的意外险保险费用。
(二)考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6月28日8时
2.体能测试地点:通川区第八中学(西外)
3.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4×10米满分均为100分。
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女)性青年组标准》执行,三项成绩之和按30%计入总分。
4.笔试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
5.笔试地点:通川区公安分局6楼
6.笔试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一、二、四章、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分。计算机操作(合格) 。
按体能测试、笔试成绩以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7.面试时间: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
8.面试地点:通川区公安分局6楼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
(三)体检
以应聘人员的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17名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
2. 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 在职公安民警职工的配偶;
4. 退役军人;
5.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6. 具有计算机、文秘等方面特长并持有相关等级证书的。
被聘用人员确定后(试用期二个月,期满合格的)与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正式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辅警管理及待遇
1.辅警管理执行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管理规定。
2.辅警统一着辅警制服,佩戴工作证,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3.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省、市、区相关规定,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基金应承担部分。
4.合同期内因公负伤致残、职业病、死亡、非因公负伤和患病等按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5.合同期内,食宿自理。
六.纪律及其他
1.整个补充招聘工作(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区人社局全程参与、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聘用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组织管理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试成绩、体检时间和聘用等信息在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发布。
4.本简章由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通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