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辅警)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高新区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24名,限男性(勤务辅警20名,文职辅警4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四川省达州市户籍;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有特殊专长的可放宽至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六)年龄在18周岁——31周岁(1989年8月1日—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服役期间获得过立功受奖的可适当放宽;
(七)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退役军人或有特殊专长的可适当放宽);
(八)男性体重不低于55千克,过于肥胖和消瘦者不能录用。(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九)招聘后服从分配;
(十)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合同或劳务关系;
(十一)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6.具有(文秘写作、文书助理、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通讯保障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类机动车驾驶资格的。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招聘对象: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者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6、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职位设置及相关要求
职位 |
性别 |
名额 |
范围 |
学历 |
专业 |
文职辅警 |
男 |
4 |
达州市 |
大专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
限公文写作、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通讯保障等类别 |
勤务辅警 |
男 |
20 |
达州市 |
大专以上(退役军人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类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或有特殊专长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
不限 |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08月10日至08月21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报名地点:达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工科办公室(达州公路物流港西侧2楼)。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意:1.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2.请报名考生佩戴口罩,做好防疫措施。
(二)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 (退伍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高新区公安分局公安警务辅警人员招录报名表》(在现场填写);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4、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开具);4、退役军人有立功受奖的需现场提供原件,文职辅警需提供专业证明,有特殊专长的需提供技术资格证书;5、其他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试程序
招录工作共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7个程序。
(一)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测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果按照标准确定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不合格者淘汰。
(二)笔试(闭卷)。笔试内容为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共100分,笔试成绩按总成绩的40%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签字笔。
(三)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相应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总成绩的60%计入总分。
最后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曾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加1分;获得过嘉奖、优秀士兵(官)、担任班长,各加0.5分,加分总共不得超过3分。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统一集合地点详见高新区门户网站;考试成绩在一年内均有效,如遇职位空缺,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分局按照总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总分相同者按照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确定人员。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政审结束后,招聘结果在高新区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因出现不合格而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对拟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二个月),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
六、待遇。
(一)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单位为辅警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组成,每年每名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约五万元(含薪酬、装备、服装、五险一金等)。
(二)合同期间的因公负伤致残、职业病、死亡、非因公负伤和患病均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辅警招聘在市公安局政治部的指导下,由高新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分局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此公告解释权归高新区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0818-2257793
监督电话:0818-2257539
达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