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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0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川办发〔2021〕43号)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川消〔2021〕142号)等法规政策,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联合组成达州市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新区消防员招录办”)就2023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单位及招录人数

    达州高新区七河路特勤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战斗员7名,驾驶员2名。

    二、职责任务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四)服从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消防车驾驶岗位工作或器材装备维护等相关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青年;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29周岁(1994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六)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含B2),并有两年以上大车驾驶经验;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部队复退军人;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4.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5.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具备第1至第5项条件的,第(四)款资格条件体格检查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备第5项条件的,第(三)款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2周岁(1991年8月31日至200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八)下列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6.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7.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消防救援人员;

    8.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9.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四、工作制度及相关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一)应聘人员在培训、岗前试用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或相关考核未达到支队制定的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将为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队员提供免费参加消防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的机会。

    (四)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安排入职前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2000元/月。培训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进入岗位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待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进行定岗定级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工作年限、岗位和实际工作情况,工资标准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正式工资(含执勤补助)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4100元/月。期间,免费提供食宿、服装。

    五、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录用的顺序进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相关信息在达州市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示(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

    达州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与2023年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一并进行,由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达州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由高新区消防员招录办负责。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招录对象可于9月4日9时至9月15日17时填写《达州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档通过邮箱(601753332@qq.com)报送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相关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3.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4.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5.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交至达州市高新区七河路特勤消防站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咨询电话:0818-3536119。

    (二)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单杠引体向上6个项目,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90分。驾驶员岗位人员由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招录对象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技能测试可能发生的后果,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体技能测试。因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发生误判,导致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在参加体技能测试时,造成招录对象本人伤亡等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自负。体技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包括在体技能测试当天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招录对象不能参加体技能测试,请招录对象务必慎重选择。凡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取得考号的,即视为招录对象本人清楚注意事项且自愿参加体技能测试和,并清楚知道因本人误判导致发生的后果由参加测试的招录对象本人自负。

    (三)面试。通过体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录。

    (四)体格检查。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格检查,费用由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支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同时审查个人征信报告。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录用。参加招录人员成绩采取百分制,体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40%、60%,其余考核项目为合格和不合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录计划和有限录用原则依次录用。

    注: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六、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达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统一对应聘人员分配工作单位,签订《达州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附件3),在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中进行调配,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用人单位有权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附件:1.达州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2.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技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

          3.达州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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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达州市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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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达州市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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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达州市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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