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
递补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安排,达州市2016年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工作已于2016年6月17日统一进行,现将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达州市2016年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有1名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有18名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自动放弃。按照《公告》关于“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的要求,现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递补资格复审负责单位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工人农民考录职位递补资格复审由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职位递补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递补资格复审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递补资格复审资料
(一)优秀村干部
1. 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
2. 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3. 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担任职务时间截止2016年3月17日,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的相应工作证明,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4. 任职文件。
5. 涉及放宽年龄限制的,还需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所获得的表彰文件或证书。
(二)优秀工人
1. 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
2. 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3. 近5年受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 ①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②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注册地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注明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时间等,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企业鲜章)。
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但每一时间段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报考面向工人职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报考人需为营业执照登记人。
(三)优秀农民
1. 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
2. 经所在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3. 近5年受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在我省农村从事农林牧渔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需提供加盖所在地乡镇、村两级公章的证明材料一份,证明中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从事农林牧渔一线生产经营活动的时间等有效信息。
5. 在农林牧渔企业从事一线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参照面向优秀工人职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所需材料。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 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
2. 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3. 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须提供年度考核文件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服务合同(含续聘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及年度考核文件或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年度考核文件或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和年度考核文件或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和年度考核证明。
4. 经所在乡镇党委或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章的有无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
5. 考生若为特岗教师,且已转为正式教师的,须出具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均一式2份。
五、其他要求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二)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或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此次面试资格,该名额不再递补。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考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至26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届时,请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并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
附:1.
附件1:达州市2016年定向招考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