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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从农村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公告
作者:guige220 日期:2016-07-28 浏览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6年从农村学校公开考调专任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从达川区内农村学校公开考调23名在编专任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一)初中教师岗位(10名)
 

四川省达州中学(10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2名、思想品德1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二)小学教师岗位(13名)
 

1.达川区实验小学(12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2.达川区逸夫小学(1名):体育1名。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次考调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三)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学科等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书》中无“任教学科”的,则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2016年春季任教高中或初中学科证明书”,以证明书中“任教学科”为准),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岗位聘用中现认定为高中或初中教师。
 

2.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书》中无“任教学科”的,则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2016年春季任教小学学科证明书”,以证明书中“任教学科”为准),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岗位聘用中现认定为小学教师。
 

(四)参加达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近2年年度考核(即2014年至2015年)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报名时,需提供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校长签章同意报考的《申请书》(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调:
 

1.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
 

2.公招或直接考核聘用到达川区所辖学校工作,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2014年8月11日前参工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2014年8月11日后参工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人社部门所发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件行文之日起计算);
 

3.城区学校(含达川第二中学、达川区河市镇中心小学)、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工。
 

三、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18:00前)
 

2.报名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二)报名方式
 

1.报考者只填报岗位和学科,不填报考调学校。
 

2.本人持《申请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至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加盖乡、镇党委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现岗位认定文件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2张和《达川区2016年从农村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由报考者本人用水芯笔或钢笔填写并亲笔签名,一式1份)等现场确认报考。
 

(三)缴费
 

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2.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8月9日14:00—17:00到达州市达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范围和分值
 

1. 小学岗位:综合知识(占40分)和专业知识(占60分),同堂同卷考试。
 

综合知识命题范围:一至九年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范围语文知识(15分)、数学知识(15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10分)。
 

专业知识命题范围: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一至九年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范围)及相关的教材教法。
 

(2)初中岗位: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现行高、初中教科书范围)及相关的教材教法占9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10分。
 

2.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调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岗位数。
 

(三)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即考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成绩公布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将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在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chuan.gov.cn)、达州市达川区教科综合应用平台(www.dcqedu.com)对外发布。
 

五、选岗、考察、递补、调动及其他
 

(一)确定选岗对象。根据考调岗位、学科,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岗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则身份证年龄大者优先。下同)。
 

(二)确定考察对象。凡确定为选岗对象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由区教科局、区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确定拟调人员。考察“合格”的考察对象确定为拟调人员。
 

(五)递补。取消考调资格、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本条(一)、(二)款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调动。对拟调人员在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达州市达川区教科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有关单位和部门凭调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等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四川省、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考调人员到新工作单位后,实行高职低聘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或以下岗位等级工资,待试用期满(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新单位有相应等级岗位空缺后,再按相关条件、有关程序和新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考试或调动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2.在考调的任一环节,若发现不符合考调相关条件、规定者;弄虚作假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要求进行。本次考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2675372(区教科局)、5123765(区人社局)

附件:1.申请书(样式)
 

2.达川区2016年从农村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报名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