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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公开引进(招聘)120名脱贫攻坚人才的公告
作者:guige220 日期:2017-06-15 浏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服务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根据有关人事招考政策和《剑阁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剑委办〔2016〕139号)等规定,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120名脱贫攻坚人才到剑阁经济开发区信息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名额为120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1)。

二、公开引进(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剑阁县2017年公开引进(招聘)脱贫攻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 博士研究生不受报考岗位专业限制。

三、公开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填写《剑阁县2017年公开引进(招聘)脱贫攻坚人才岗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地点: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25号,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服务中心窗口)。

2.网上报名人员请登录剑阁党政公众网(http://www.cnjmg.gov.cn/site/HOME)或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g.gov.cn),下载并填写《剑阁县2017年公开引进(招聘)脱贫攻坚人才岗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证件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598849739@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专业)××(岗位编码)”。

3.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7月4日(8:30—12:00,13:30—17:30;不含周末时间)。联系人:田晓燕,电话号码:0839-6601300。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剑阁县2017年公开引进(招聘)脱贫攻坚人才岗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 公开引进(招聘)方式

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即报考岗位编码为201716—201727),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按1:3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含3:1)的,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则当天加试面试。

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引进(招聘)资格。考试成绩将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www.cnj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

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乡镇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单。其他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加试成绩确定最终名单。

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面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聘用人员资格。确认聘用资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公开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在剑阁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公开引进(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主要优惠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

1.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在我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2.建立“英才编制”,专项用于事业单位使用。坚持全县统筹,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

3.刚性引进聘用到管理岗位的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可直接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职员。

4.刚性引进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再次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龄满两年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再次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工龄满两年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5.对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表现特别优秀的,符合公务员调任相关规定的,可调任为公务员或相应领导职务。

6.对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其学历、学术和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任职年限、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等限制。

7.对爱国爱党、代表性强、贡献突出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或进入政府决策咨询机构。

8.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免试纳入县人才递进培养对象,作为后备专业型干部重点培养。

9.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定期采取上挂下派的方式进行培养,实行跟踪管理、跟踪培养和统筹使用,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符合破格晋升职务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晋升职务。

10.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规定,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再约定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11.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不需居住时应及时退回,不得转租或挪作他用。

12.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来剑阁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等“绿色通道”服务。

13.用人单位每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今后,省、市、县如有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面新的优惠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本科学历的脱贫攻坚人才: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约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非县城所在地乡镇)。

2.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着重考察其实绩,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适当放宽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3.使用“英才编制”聘用,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4.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人才,符合公务员调任相关规定的,可调任为公务员或相应领导职务。

5.对爱国爱党、代表性强、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积极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或进入政府决策咨询机构。

6.逐步纳入县人才递进培养对象,作为后备专业型干部重点培养。

7.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实行跟踪管理、跟踪培养和统筹使用,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符合破格晋升职务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晋升职务。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脱贫攻坚人才工作在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中共剑阁县纪委、剑阁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0839-6600983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

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剑阁县监察局:0839-6600998

附件:1.《剑阁县2017年公开引进(招聘)脱贫攻坚人才岗位一览表》

2.《剑阁县2017年公开引进(招聘)脱贫攻坚人才岗位登记表》